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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 2009-2010学年本科生缓交学费办理通知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力学 2009-2010学年本科生缓交学费办理通知


新闻类型:学生工作    发布时间:2009-09-08 00:00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力学学工 

  

学院各班级:

关于2009—2010学年本科生缓交学费办理,请学院各班级按照学校规定的人数比例范围内组织学生办理缓交手续,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西交校计财[2005]8号文件《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关于加强学费管理的规定》的精神,原则上每学年一位学生只能申请一次学费缓交,缓交人数控制在所在学院学生总人数的5%以内(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国防奖学金未到账的国防生均需办理缓交手续,不在统计人数控制范围内,需在备注栏注明)。

二、办理流程

请学院(除2009级外)各年级辅导员对本科生提出的缓交申请认真审查,组织学生填写《本科生缓交学费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各年级辅导员审核后于9 14 日上午十点前提交学院审核签章

三、注意事项

1、《本科生缓交学费申请表》中的缓交最长截止期限为20091225

2、统计表格请按年级和班级排序制作,包含已经办理学费缓交手续的2009级新生。

3、统计表格中“缓交原因”一栏填写格式字样为 “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国防奖学金未到账”以及“其他原因”。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2009级新生请注明 “已办理生源地贷款”。

4、非新生年级学生中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西部开发受助学生、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必办理缓交手续。对于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请学院各年级按照《关于做好在校学生中生源地贷款情况统计的通知》做好统计工作。

                 

 

力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20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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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交学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