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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生生活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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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生生活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新闻类型:学生工作    发布时间:2013-03-26 00:00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学生工作组 

 

力学2013届毕业生:

为保障2013届本科毕业生能够顺利办理离校手续,现将2013届本科毕业生校内生活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3届毕业生校内生活贷款免还办理工作

1、凡是符合《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本科生贷款偿还办法》第七条管理规定之一者(学生在校期间三次不同年度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者;获省部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之一荣誉称号者;获“竢实扬华奖章”者),可以申请免还。

注:2012年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视为2013年度奖项。

2、学生本人填写《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本科生生活贷款免还登记表》(附获奖材料复印件)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组。

3、各学院参照《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本科教育规范》中《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本科生贷款偿还办法》及相关规定,核实学生获奖情况,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制作《××学院2013届本科毕业生免还生活贷款名单》(A4纸打印,一式一份),并将学生材料于43一起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犀浦校区一食堂607室)统一办理免还手续,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至史维生扬华通讯

4、学校将依据《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本科生贷款偿还办法》及相关规定统一办理。

二、2013届毕业生校内生活贷款还款工作

1、本学期生活贷款发放后,请制作《××学院2013届本科生校内生活贷款学生名单》(样表见附件),按《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生活贷款发放表》上的学生顺序制表,名单含申请免还学生。中途因各种原因停贷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符合免还条件的请在备注栏注明“符合免还条件”。各学院在制表时请与贷款的每位学生一起核实其实际发放贷款金额(含本学期发放的生活贷款),经各学院签章后(注:学院负责人签字,经办辅导员老师签字)于412将名单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A4纸打印),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至史维生扬华通讯

2、我校本科生校内生活贷款原则上要求学生毕业前还清,凡是不符合免还条件的学生请积极筹款,毕业前将生活贷款结清。

3、对于毕业前一次性结清校内生活贷款学生,学校将给予10%优惠,即只偿还贷款总金额的90%。从2013415以后开始,请携带款项到计财处会计科(九里校区二食堂二楼)办理生活贷款还款事宜,还清后请将交费收据复印一份,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犀浦校区学生一食堂六楼607室)。

                           

                      力学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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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本科生生活贷款免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