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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各年级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力学各年级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新闻类型:学生工作    发布时间:2011-09-21 00:00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学生工作组 

力学各年级学生:

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澳门永利唯一官网304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请组织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进行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安排

1、9月5日10月10日:学院(所、中心)组织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提交贷款申请,同时收齐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所需的相关书面材料。

二、办理注意事项

1、学生由扬华素质网右上角的“学生登录”链接进入学生自我管理发展平台,初次登录需首先激活账号,登录账号为本人学号,登录密码由学院负责老师生成提供,学生可在登录自我管理发展平台后对密码进行修改。

2、书面材料请要求同学统一采用A4纸,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装订,并加上封面(格式请见附件2)。

①封面

②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到同一张纸上,身份证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正反面复印;未成年人须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需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鲜章)

④成绩证明材料(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2011级新生不用提交)

⑤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到同一张纸上,身份证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申请人为孤儿者无须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但有法定监护人的应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亲或父母只有一方能提供身份证者,需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父母双方均无身份证或均只有临时身份证者,必须提供当地民政局办理的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上必须有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当地派出所加盖的鲜章)

3、学生网上提交申请书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①个人基本情况说明;

②家庭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原因说明;

③申请书应没有错别字,文本格式正确;

④申请书填写完成后,会自动进入信息表填写。

4、学生填写信息表时,身份证号、住址等部分基本信息会自动生成,请本人认真核对,务必与书面材料一致。如有错误,请及时修改。家长身份证号、家长姓名等资料不是自动生成项,请严格按照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填写,申请学生父母身份证上的名字为繁体字的,填写信息表时同样填写繁体字;家庭住址和家庭通讯地址请填写详细、完备,例如家庭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1号”(家住城市,精确到门牌号)或“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雾山乡虾口村2组”(家住农村,请精确到村、组)。

5、父母已故或离异的请在父亲或母亲名字一栏处填写父亲或母亲姓名,并在姓名后面标明“(已故)”或“(离异)”。申请学生来自农村的,如果父母没有工作单位,请在“父亲工作单位”、“母亲工作单位”处均填写“家庭通讯地址”。申请人来自城镇的,如果父母没有工作单位,那么“父亲工作单位”、“母亲工作单位” 两项均填“无”。

6、贷款可以包括学费贷款和住宿费贷款(无生活费贷款),贷款金额为每年6000元,“贷款信息”一栏中“贷学费数目”和“贷住宿费数目”,分别是指申请学费和住宿费贷款的总金额。

7、“从何时开始贷学费”由系统给定,学生不用填写,学生只选择贷款期数,贷款期数应为申请人按标准学制计算的在校剩余学年数。

8、发放计划中所填写的为每一学年学费和住宿费的金额,发放方式请选择“第一种发放方式”。 

                                                       力学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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